办证须知
办证
需办理图书借阅卡的读者,凭有效证件办理借阅卡,每卡交100元押金,不外借图书后退还押金。
借阅卡类型
1、普通借阅卡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和期刊各2册,每卡交押金100元。借阅期限为15天,可续借1次(续借期限为15天)。
2、“一卡通”借阅卡
类型 | 图书 借阅量 | 期刊 借阅量 | 借阅 期限 | 借阅 总数 | 续期 | 押金 | 有效期 |
A卡 (成人卡) | 3册 | 3册 | 2周 | 5册 | 1次 (2周) | 100元 | 5年 |
B卡 (成人卡) | 6册 | 6册 | 2周 | 12册 | 1次 (2周) | 200元 | 5年 |
C卡 (少儿卡) | 3册 | 3册 | 2周 | 5册 | 1次 (2周) | 50元 | 1年 |
D卡 (优待卡) | 3册 | 3册 | 2周 | 5册 | 1次 (2周) | 免 | 1年 |
超期处理
所有文献超过规定期限未还,读者须支付超期滞纳金,普通图书期刊、杂志每册0.3元/天累计。
验卡
普通借阅卡每四年在办证处免费验证一次,验证后即可继续使用。“一卡通”借阅卡根据卡类型到办证处进行验证即可。
补(换)卡
补(换)卡“免费借阅卡”每人免费办理一证一次,若损坏或遗失补(换)卡,需交纳工本费10元。
挂失
若遗失借阅卡,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;如挂失后找到原卡,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解除挂失;在挂失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遗失者自行负责。
退卡
在归还所借全部书刊后,凭本卡及押金凭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退还押金;如委托他人退卡,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军人证、护照。
注意
若遗失、损坏图书,将按《合江县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请读者务必妥善保存押金定额凭证,遗失不补。请遵守合江县图书馆的有关管理制度。